考试办法
1.考试执行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、体育加分与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评分标准》(2014年版)(见湘教考普字[2013]13号)。
2.专业考试定于4月12日至25日在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进行。考生凭专业考试证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、缴纳有关费用和参加专业考试。考试项目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报名时填报的执行,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,需由考生写出书面申请,报所在报名点签署意见、市州及县级招考机构审核同意后,于3月底以前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,过期不再受理。
各市州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:
顺序 |
地区 |
报到 |
考试 |
第一批 |
长沙、自治州 |
4月11日 |
4月12日至13日 |
第二批 |
张家界、郴州、永州 |
4月14日 |
4月15日至16日 |
第三批 |
湘潭、衡阳、岳阳 |
4月17日 |
4月18日至19日 |
第四批 |
常德、娄底、怀化 |
4月20日 |
4月21日至22日 |
第五批 |
株洲、邵阳、益阳 |
4月23日 |
4月24日至25日 |
3.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由市州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,确定专人(必须是市、县两级招生考试部门的工作人员)带队,按时到考点报到。